南方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抽水蓄能电站、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12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方案中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西电及外来电、抽水蓄能电站、以及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可调节负荷等第三方资源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峰谷平衡机制。为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按照峰平谷比例要求,基于参考基准价,建立临时性用户侧峰谷平衡机制,原不执行峰谷价格政策的用户不应用峰谷平衡机制。应用峰谷平衡机制所产生的损益资金由市场购电用户按比例分摊或分享。

引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的市场化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发电企业开展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条件成熟时,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以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在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基础上,广东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组织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电力市场管委会成员、市场主体、专家研究修改完善了《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8,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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